周铁将有7幅地块出让

2021-11-18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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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江苏土地市场网公布了宜兴市(32028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其中,部分地块将采用“禁马甲+摇号+限地价”的方式出让,将于12月20日10时竞拍!

宜地(2021)36号

渎边路东侧一号地块

宜地(2021)36号,坐落于宜兴市渎边路东侧一号地块,出让面积74685㎡(A区69539、B区3049、地块之间市政道路地下空间可开发利用面积2097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A住宅、B商服),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1.52(A区:大于1.0不大于1.55;B区: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30%(A区:不小于30%;B区:不小于15%),起始价32720万元,起始楼面价2882.28元/㎡,最高限价49080万元,最高楼面价4323.42元/㎡。

注意:

地块采用“限地价、摇号、禁马甲”方式出让。

“限地价”:最高限价49080万元,最高楼面价4323.42元/㎡

“摇号”: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 家或2 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禁马甲”:竞买人的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地块出让活动。

投资要求:

1.土地成交后,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在约定时间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到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须负责配建地块周边景观绿化提升、河道水系的开挖和水环境的治理、太湖200米退界内的提升景观和退让景观带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和修缮、沿太湖堤坝景观提升、宜马快速路上盖景观提升、水治理等工程(合计投入不小于 3000 万元),竞得人需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

3.乙方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乙方及乙方全资子公司在周铁镇注册纳税额年度不少于 1 亿元。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周铁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提供1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

5.该地块须建设商业业态:有礼堂、小镇食堂、户外亲子乐园等产品。B 区商业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宜地(2021)37号

渎边路东侧二号地块

宜地(2021)37号,坐落于周铁镇渎边路东侧二号地块,出让面积92783㎡(A区80730、B区10889、地块之间市政道路地下空间可开发利用面积116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A住宅、B商服),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1.08(A区:大于1.0不大于1.12;B区: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30%(A区:不小于30%;B区:不小于15%)起始价28910万元,起始楼面价2885.07元/㎡,最高限价43365万元,最高楼面价4327.60元/㎡。

注意:

地块采用“限地价、摇号、禁马甲”方式出让。

“限地价”最高限价43365万元,最高楼面价4327.60元/㎡

“摇号”: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 家或2 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禁马甲”:竞买人的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地块出让活动。

投资要求:

1.土地成交后,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在约定时间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到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须负责配建地块周边景观绿化提升、河道水系的开挖和水环境的治理、太湖 200米退界内的提升景观和退让景观带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和修缮、沿太湖堤坝景观提升、宜马快速路上盖景观提升、水治理等工程(合计投入不小于 3000 万元),竞得人需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

3.乙方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乙方及乙方全资子公司在周铁镇注册纳税额年度不少于1亿元。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周铁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

5.该地块须建设商业业态餐饮、书吧、精品酒店等产品。B区商业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宜地(2021)38号

渎边路东侧三号地块

宜地(2021)38号,坐落于周铁镇渎边路东侧三号地块,出让面积148842(A区78018、B区61150、C区6022、地块之间市政道路地下空间可开发利用面积3652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A区、B区:住宅;C区:商服),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1.34(A区:大于1.0不大于1.35;B区:大于1.0不大于1.34;C区:不大于1.2),绿地率不小于30%(A区:不小于30%;B区:不小于30%;C区:不小于15%)起始价57500万元,起始楼面价2882.95元/㎡,最高限价86250万元,最高楼面价4324.42元/㎡。

注意:

地块采用“限地价、摇号、禁马甲”方式出让。

“限地价”最高限价86250万元,最高楼面价4324.42元/㎡

“摇号”:当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 家或2 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禁马甲”:竞买人的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地块出让活动。

投资要求:

1.土地成交后,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在约定时间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到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竞得人须负责配建地块周边景观绿化提升、河道水系的开挖和水环境的治理、太湖 200 米退界内的提升景观和退让景观带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和修缮、沿太湖堤坝景观提升、宜马快速路上盖景观提升、水治理等工程(合计投入不小于 5000 万元),竞得人需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建设费用。

3.乙方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乙方及乙方全资子公司在周铁镇注册纳税额年度不少于1亿元。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向周铁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

5.该地块须建设商业业态有卫生服务中心、餐饮等产品。C区商业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宜地(2021)39号

朝阳路南侧C-02-05

宜地(2021)39号,坐落于周铁镇朝阳路南侧C-02-05地块,出让面积6367㎡,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15.0%,起始价550万元,起始楼面价1079.79元/㎡。

宜地(2021)40号

沙塘港北侧A-04-11

宜地(2021)40,坐落于周铁镇沙塘港北侧A-04-11,出让面积9644㎡,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15.0%,起始价840万元,起始楼面价1088.76元/㎡。

宜地(2021)41号

沙塘港北侧A-04-12

宜地(2021)41,坐落于周铁镇沙塘港北侧A-04-12,出让面积19666㎡,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15.0%,起始价1720万元,起始楼面价1093.26元/㎡。

宜地(2021)42号

沙塘港北侧A-05-06

宜地(2021)42,坐落于周铁镇沙塘港北侧A-05-06地块,出让面积173014㎡,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绿地率不小于15.0%,起始价148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6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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