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宜兴市房屋征收评估
机构名录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宜政规发[2012]3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现将2021年度宜兴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备案目录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下年度目录公布之日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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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宜兴市房屋征收评估
机构名录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宜政规发[2012]3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把关,现将2021年度宜兴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备案目录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下年度目录公布之日止。
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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