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截至9月13日,我办收到8家评估机构的备案材料,经审查,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8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认为被公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应准许在本市执业的,可持有关证据向市征管办反映,联系电话:87986998。
特此公示。
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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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截至9月13日,我办收到8家评估机构的备案材料,经审查,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8家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认为被公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应准许在本市执业的,可持有关证据向市征管办反映,联系电话:87986998。
特此公示。
宜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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