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收费新规下月起施行

2020-04-26       浏览次数: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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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40余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在管项目1350多个,其中住宅项目1150多个,住宅管理面积约1.8亿平方米,商品房、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100%,有关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的投诉逐渐增多。2014版《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指导性、操作性和可行性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物业管理现状。

新旧《办法》对比,对市民关注的一到七级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标准均未变动。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进行取消。如针对“电梯到达起始层的住户,是否免收电梯运行维护费?”将老《办法》的“可以减免”改为强制性减免。即电梯起始层为1层的,1层住户免收电梯运行维护费。同时,还取消了装修电梯使用费项目。业主装修时,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的,以约定方式合理分摊并入电梯运行维护费。此外,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免费为业主配置每户5张出入证(卡)。

■ 装修垃圾清运费定价放给市场

《办法》对不少收费项目做了进一步明确,如近年来业主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的投诉一直高居各类价格投诉的前列,此次《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期满后可以优先续租。车位、车库不得单独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不少物业一直感到“头疼”的项目,《办法》进行了适度的放权,如不再对装修垃圾清运费、非机动车停放费、装修人员出入证等制定收费标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这些相关项目定价向市场放开后,价格会不会因此上涨?对此,市发改委相关人员表示,物业服务是一种合同约定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费定价权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是否涨价或降价,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并通过一定程序由全体业主决定。

■ 新旧政策衔接确保居民权益

据介绍,《办法》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办法》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办法》和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办法》还对公开物业服务相关收益收支情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共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共用设施经营收入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每年3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分别公示。物业服务企业以季度方式出台服务报告,并向业主公示。

为加强行业监督,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将从今年开始实施两年抽查项目全覆盖,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降低服务标准、账目不清、收费及收益分配不公开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区级、市级均对企业进行信用监管,实施信用评分等级。

如果遇见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收费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调解。对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12315价格监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底层住户该不该缴电梯维护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有没有统一标准……居民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也经常遇到物业收费、服务不规范的地方。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昨天,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并于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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